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斗六警分局梅林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有不法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傾倒於湖山水庫旁社寮溪污染環境。所長廖冠棠多日查訪及過濾數十處路口監視器畫面,掌握涉嫌卡車,查出黃姓(70歲)男子涉有重嫌,黃嫌為節省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費用,未依規定申報處理事業廢棄物,任意將自己拆除的工寮廢棄物棄置於社寮溪,嚴重破壞國土、污染環境。

警方會同雲林縣環保局及經濟部水利署人員蒐集相關違法事證後,將黃嫌約談到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之規定,移送臺灣雲林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余鴻恩表示,對於污染環境之不肖業者,環檢警將加強聯合查緝,一旦查獲違法事實或污染行為,將依法取締並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並依行政罰法加重裁罰追討不法所得,請相關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另呼籲民眾勇於檢舉環保犯罪,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美好的環境品質及保護自然生態永續發展。

關鍵字:斗六 非法傾倒廢棄物 污染 河川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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