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區漁會向台南市議會陳情,台南市府財政處長張紹源出面呼籲台南市區漁會與台南市政府配合共謀市政之發展,共創雙贏。(記者杜龍一攝)


記者杜龍一/南市報導

台南市區漁會現址占用台南市中西區康樂段534地號等3筆市有房地,台南市府財政處長張紹源出面表示,該漁會現址位於台南市運河星鑽區段徵收範圍內,為配合台南市政府重大市政建設,並體恤該漁會現址為信用部金融營業使用辦理遷址期程約需6個月,台南政府財政處早已於103年11月19日通知漁會終止租約並寬限於104年5月底前返還租賃物,且為協助漁會及其信用部順利搬遷,期間市府曾提供2處市有房地供其遷址參考,且於104年1月6月7月8月多次與漁會協商搬遷,均未獲善意回應,不得已於104年9月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漁會返還房地,台南市府財政處長張紹源表示,已再提供環河街56號市有房地可供漁會承租搬遷,呼籲台南市區漁會與台南市政府配合共謀市政之發展,共創雙贏。

台南市府財政處指出,配合開發期程台南市政府早已通知漁會租期屆滿不再續租,依雙方契約內容政府因公務使用需要得隨時終止租約,承租人不得要求補償及其他異議。房地返還係屬民事關係,台南市政府並無義務協助漁會安置,惟仍釋出善意提供台南市有財產供其遷移參考,契約屆滿迄今已一年多經台南市政府多次函文漁會及召開協調會議均未獲回應。

該案為台南市重大開發案,考量現址鄰近已設有公有收費停車場可供停車,遂於104年12月29日先行收回漁會現址車庫部分供開發區使用.該案台南市政府一直期待漁會可尋正常管道來共同協商解決,終究未獲其善意表示,不得已訴諸司法途徑。漁會現址目前為無權占有,不與台南市政府協商反訴諸群眾,台南市政府甚感遺憾與不解,房地返還係屬民事關係,目前全案已委託律師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關鍵字:請台南市區漁會配合台南市政建設儘速搬遷 -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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