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深夜查獲蘆竹一印刷電路版廠,未有效收集製程廢氣,現場散發氨氣臭味,造成空氣污染,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限期2週內完成改善,未完成改善前該製程不得操作,逾期未改善將予按日連罰處分。  

因未有效收集製程廢氣,現場散發氨氣臭味,造成空氣污染遭罰的蘆竹哲芳公司,從事印刷電路版製造業,因稽查人員發現廠內電鍍槽及蝕刻槽產生的廢氣收集管線,至少有四處破損,廢氣從破損處不斷的逸散出來,未完全收集到洗滌塔處理後排放,現場聞到濃烈的阿摩尼亞的臭味,嚴重污染當地空氣品質而遭罰。罰款為10萬元;環保局並限期於2週內完成修復。

環保局指出,氨氣是腐蝕性氣體,具有刺激性,所以應該完全收集處理,才不致影響人體健康及環境品質,但哲芳公司卻疏於管理維護,造成收集管線多處破損,任由未經處理的氨氣直接逸散出來,不僅傷害員工健康,並危及當地環境,污染行徑相當可惡。 

環保局提醒業者,應按照固定污染源許可內容確實操作,致力提升污染防制設備處理效率,並定期檢查廢氣收集及處理設備管線是否洩漏,如有破損應立即維修,以免違法受罰。 
   
 

關鍵字:印刷電路版 蘆竹 桃園市環保局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