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恆春十七里長領不到四萬餘元事務費,昨日搬到鎮代會臨時會討論,主席周志仲表示公所人員不該向里長糊說發不出這筆錢,因預算被鎮代刪減,讓鎮代會揹黑鍋,要求鎮長盧玉棟說明白,盧鎮長解說因最近公務與公事多,忙不過來,如有看到這份公文即刻辦理,查明鎮公所口誤之人員處分。
 
昨日恆春鎮代會召開臨時會,主席周志仲主持,鎮長盧玉棟率各課室主管列席,秘書陳進順朗讀盧鎮長提交鎮代會復議第一案,重審上次未獲通過垃圾掩埋場廢止案,鎮代尤史經要求陳秘書說明此案復議至少需三分二八席通過,尚未討論之前,周主席即先質詢列席新科公所主秘王崇信說出到底是誰造謠,對外宣稱因公所預算被刪減,以致本月里長領不到四萬餘元事務費,因說不出原因,僅說明如查出公所有人口誤即處分。

主席周志仲表示投訴里長指明公所人員不該向里長唬弄,推說發不出這筆錢,因預算被鎮代刪減,其實人事費用沒有刪減。接著鎮代盧榮士開砲,抨擊同姓盧鎮長賞罰分明,千萬不可讓盧家漏氣,盧玉棟表示歷屆鎮長只有他敢把垃圾擋下來,因最近公務與公事兩忙,尚未看到這份請領里長事務費公文,並非有意不發給里長元月份事務費。

關鍵字:恆春 里長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