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察勤務繁重加成支給」預算已編入今年度預算中,待法源依據成立後,將於2月份開始發放,並追溯回1月1日實施;同時,去年8至12月已發放的部分,將不予追繳,警察同仁可以安心過好年。
據了解,對於爭取「桃園市警察勤務繁重加成支給」一案,本來警政署原方案是六成以下,分級依不同工、不同酬的方式實施,但經桃園市政府堅持,提高到七成,加上原本加班費的調整,對員警的照顧和權益應有所助益。待行政院核定的公文確認後,即有法源依據,桃園市將於2月份開始發放警察勤務繁重加成,並追溯回1月1日實施。至於去年8至12月已發放津貼的部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原則上不予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