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5日至2月14日共10天 如遇超收車資或拒載 請打1999專線申訴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朋友於過年期間服務的辛勞,105年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將自12月5日零時開始,至2月14日24時止共10天,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如尚未完成換裝新表之計程車非夜間加成時段(6時至23時),依舊表跳表顯示金額對照對照表加收金額後再加收20元;夜間加成時段(23時至翌晨6時)則加收40元;今年係首次利用新式計費表,相關加價費率已於新式計費表中設定,故如已完成換裝新表者加成金額已顯示於計費表上,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收費不須再加收。民眾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情形,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公運處指出,春節期間民眾如遇有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等,向該處或警察機關檢舉,或撥打1999專線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可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公運處最後建議,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請乘客於春節期間搭車時,能夠給予運將朋友打氣與額外獎勵,讓大家一起過個快樂、平安的歡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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