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三地門鄉長許阿桃涉及賄選案,除了已被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外,刑事部分也於4日下午一審宣判,依違反選罷法判刑4年6月及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三地門鄉長許阿桃在2014年參選期間,為求當選,由其本人或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在青葉村、大社村等地買票。2014年11月29日投票結束,檢察官於12月4日傳喚許阿桃等30人,諭知許阿桃以20萬元交保。

許阿桃所涉賄選案,經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高雄高分院上月26日宣判許阿桃當選無效,全案定讞。至於刑事部分,屏東地方法院4日下午宣判,判決許阿桃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另外3名被告無罪。

關鍵字:三地門 鄉長 許阿桃 賄選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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