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違建即起拆除、嚴禁關說

針對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消防人員罹難事件,桃園市長鄭文燦21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與市府一級主管向不幸罹難的六名消防隊員默哀致敬,隨後在會中宣示,即日起只要有違規建築、違規營業及提供給公眾使用的大型營業場所,涉及公共安全危險,無法補照,完成公告程序後,即日起,由工務局執行拆除,並要求在十日內,完成其他案件的清查工作,該罰就罰,該拆就拆,該斷水斷電,就斷水斷電,同時,新增或興建中的違建也採即報即拆。鄭市長還特別強調,杜絕關說,若有任何關說情事,市府將予以公布。 

據了解,此次失火的新屋保齡球館涉及三大項違規事項,該建物是民國83年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但一開始就有包括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建築使用、營業使用等三項違規事項,違規持續超過20年,顯見絕非是單一公務員行政怠惰的問題,而是整個政府出了狀況。

市長鄭文燦強調,今年度增編3,000萬預算,用於加強拆除違建的人員和機具設備,另外也已責成邱太三副市長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查明是有行政怠惰或違失,所有的公文資料都要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的檢驗。 

至於土地分區、建照、使照、營業登記等分屬跨局處管理的問題,鄭市長也指示,市府必須有效管控、實際審查,爾後申請特定目的事業設立許可,必須附土地及建物的合法文件,確保土地使用及建築物合法,才能准予設立。涉及公眾使用的大型營業場所,在換照時,也要進行聯合稽查,杜絕類似新屋保齡球館的違規案件再度發生。 

市府成立「桃園市0120消防英雄慰助金專戶」

鄭市長要求市府團隊必須善盡後續工作,全力協助家屬做好撫卹、家屬聯繫撫慰、聯合公祭,並於今年3月舉行隆重的入祀忠烈祠儀式;鄭文燦今天也指示消防局在最短時間內,完整提出火災搶救檢討報告,接受外界檢視,還成立並公布「桃園市0120消防英雄慰助金專戶」,讓更多的民間資源照顧家屬。

鄭文燦還要求消防局向中央的消防署強烈反映,須在三年內補足桃園消防人員的缺員,以達合理的員額水準;在消防裝備上,提出更新計畫,包括十年以上消防車立即更新、特殊消防車、裝備器材如破壞工具及儀器設備如火場熱感應儀的購置等,市府必會編列最充足預算,並爭取中央的預算支持,給第一線人員最大的執勤保障。

新進消防人員分發到桃園,須再接受半年以上專業教育、訓練

鄭市長強調,未來新進消防人員,在畢業後分發到桃園工作時,須再接受六個月以上的專業教育與訓練,才能到第一線執行救災的任務,否則只能在第二線支援,並在執行勤務時必須以資深和資淺的同仁混合編組,讓經驗傳承,讓資淺人員累積經驗,培養默契及熟悉火場的情形。而針對指揮人員,也要辦理綜合救災搶救訓練,讓指揮官精進指揮調度、火場判斷的能力。

比照警察人員編列勤務繁重津貼

鄭文燦並且宣布,消防人員也要比照警察人員,市府今年編列消防人員勤務繁重津貼,並從一月開始發放。

指示消防局提出完整火災搶救檢討報告,將過程透明化

鄭市長要求消防局務必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完整火災搶救檢討報告,檢討救災過程,一切都可以攤在陽光下,包括進入火場、撤退時間以及火場現場判斷,從徹底檢討得到寶貴的教訓。

鄭市長指出,調閱過去資料,最近一次針對該建築進行聯合稽查,是去年103年6月19日,且僅針對一樓的游泳池進行查核作業,只查一樓未查二樓,只查消防設施卻未查核土地建築使用及是否違建,顯示聯合稽查未落實。

而在此之後,去年8月29日,新屋鄉公所曾發函予縣府工務局,舉報該建築為違建,鄭市長表示,從檢附的現場照片中明顯可見,該建築已涉及對外營業並供公眾使用,縣府卻將其分類為A7(非供公眾使用建築在屋頂、法定空地等擅自搭蓋之違章建築),未提升為更優先需處置之違建,是違建類型認定錯誤。

鄭市長指示,要落實公權力,未來市府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責,協同各相關局處,發動聯合稽查,橫向整合、具體執行,避免類似錯誤再度發生。

關鍵字: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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