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減少勞資雙方舟車勞頓,於和平區等六區提供在地調解服務後,即日起新增北屯區公所及大里區公所為勞資爭議調解地點,未來勞資雙方皆可以就近於該區公所召開調解會議,以增加調解便利性。

勞工局表示,104年度勞工局共計受理2997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其中約有近500件調解案件的民眾來自北屯區與大里區,而北屯區與大里區亦為本市勞工人口眾多之區域,勞工局期推動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機制,以提升服務效能。自從勞工局提供在地調解服務後,勞資雙方不用再往返臺中市區,104年度曾有9名勞工一起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並就近選擇於區公所開會,經調解協商後,資方同意給付工資,調解成立,勞資雙方亦省下交通往返時間,可謂勞資雙方之雙贏局面。

勞工局長黃荷婷指出,勞工局自104年4月起,已陸續於和平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大甲區公所、沙鹿區公所、太平區公所及烏日區公所6區實施,勞工局將於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後,指派調解人至申請人指定之區公所進行調解,迄今受理並提供服務計419案件數,民眾需求性高,成效良好。

關鍵字:勞資糾紛 舟車勞頓 台中 市府 調解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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