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小英說的謙卑嗎? 藍委退席抗議,橘委陳怡潔怒批是不是違背民進黨黨意 就要修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國民黨立委持反對立場,集體離席抗議,本案仍需送院會討論前需黨團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民進黨立院黨團及陳亭妃、林俊憲等人提出的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提案,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案,由現行的無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過去長期以來投票「對人採無記名」、「對事採記名」,參照憲法第129條相關規定,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投票權人其自由意志能免於不當干擾,因此認為若要修法應更審慎。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在詢答時指出,會不會因為記名投票,造成暴力與金錢介入更嚴重?陳威仁說,本來採取記名投票是希望防止賄選,但對方反而能知道你投給誰,這也是另一個考量,去年座談會有專家學者提出這樣的看法。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認為這次修法是民進黨的「不謙卑條款」,是不是只要違背民進黨黨意,就都要修法?陳威仁說,當初有政黨提出修法,是主張透過記名投票,比較容易監督民代是否違背黨意,但也要考慮到小黨權利,小黨在某些議題上要與其他政黨合作,若都記名的話,會限縮小黨運作空間。

陳威仁也說,越基層的民代,無黨籍比例越高,若採記名制表達意見,會過度影響自由意志,對於修法他持保留態度;未來若要維持無記名投票,要把禁止亮票和相關罰則加進去才完整。

詢答結束進入法案協商時,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認為,是否採記名制,應由地方議會決定,不該由立法院修法,也要先召開公聽會;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說,全世界只有美國採記名投票,修法後將是保障買票、助長賄選。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隨即裁示依議事規則,即投票表決,國民黨立委不滿,集體離席,黃昭順臨走前更批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鴨霸」。最後初審通過民進黨團版提案,但交院會討論前,還需交由朝野協商。

關鍵字:李全教 議長選舉 記名制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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