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為減輕焚化廠負擔,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將建立2座福田水資中心污泥乾燥設施,已獲中央營建署初步同意補助。首座預計107年完工,可將下水道污泥乾燥減量,再送焚化廠處理,每年減少約6千噸污泥、節省約5千萬元清運處理費,將乾燥污泥與一般垃圾混燒產生的電能再利用,還能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近年污水下水道普及率逐年提高,下水道污泥量也隨之增加,但公、民營處置場已逐漸飽和,對此,水利局積極爭取內政部營建署在「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畫污泥減量計畫」下,補助福田水資中心設置兩座污泥乾燥設施,預估總經費約1億3000萬元。

對此,營建署已於今年審查,初步同意在福田水資中心設置二座污泥乾燥設施,並分二期規劃興建,第一座預計在107年完竣。

水利局表示,一座污泥乾燥設施每年可處理污泥規模達1萬噸,並藉由脫水讓污泥含水率由80%降至30%,等同減少約6000噸污泥量,且乾燥後再送焚化廠處理,可有效降低清運處理費,減輕最終處置場負荷。

水利局指出,第一座污泥乾燥設施設置完成後,市府預計每年將可節省約5000萬元污泥清運處理費,且進焚化廠後,透過乾燥污泥與一般垃圾混燒,將可產生再利用能源(電力),有助於推展節能減碳政策,營造台中低碳生活環境。

關鍵字:焚化廠 汙泥乾燥設施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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