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透過航警局與刑事警察局、新北市刑大及新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在桃園地檢署指揮下,於日前(4/6)將以來自印尼的張姓男子夫婦為首的地下匯兌組織逮捕到案。多名組織人員夾帶約3900萬現鈔闖關終告失敗檢察官訊後,認為違反銀行法及有逃亡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張姓男子等10人,另1人飭回。


航空警察局表示,桃園檢方指揮航警局、刑事局偵四大隊、新北市警方、關務署台北關長期跟監進行地下匯兌集團,今天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搜索張姓男子所經營的「印尼商品店」,同時逮捕下游11名車手到案。

航警局表示,張嫌原為印尼籍華人,民國102年取得我國國籍後,以開設印尼商品店為據點,吸收十多家同類型商店擔任下線,協助收取印尼勞工現金匯兌回鄉,並賺取匯兌差額及百分之零點零五手續費。且指示多名國人及印尼籍華僑以每趟五千元為代價擔任運鈔工作,於出境時在每人在身上或行李中夾藏約新台幣500萬元現金,躲避檢查闖關出境。凌晨先搭機至香港,再轉往印尼,車手則是當天來回港台。

警方亦無奈表示,由於台灣相關法令鬆散,對於超帶現金缺乏相關罰則,也無沒入的規定,因而吸引地下匯兌集團鋌而走險,兩年來已有七十多起闖關案。

關鍵字:洗錢 地下匯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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