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出酒味的龍水蔡所長(右)施予酒測值0.59MG/L超標,即刻逮捕吳男移送法辦。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原告變被告,上週龍水所長蔡東淋遇酒駕男子來報案,要控告對方傷害案件,因一身酒味撲鼻而來,聞出酒味的蔡所長施予酒測值0.59MG/L超標,即刻逮捕吳男移送法辦,呼籲勿酒後駕車,警方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

恆春分局龍水長蔡東淋前日值班勤務,晚間八時吳○祥至所內報案說他被傷害一案,所長蔡東淋發覺身上有酒味,吳嫌坦承騎乘重機車,行駛道路來報案,吳嫌全身酒味,坦承酒後駕車,蔡所長馬上對駕駛人吳○祥實施酒測,經檢測其酒測呼氣值為0.59MG/L超過標準值,員警即刻將吳嫌逮捕,並告知吳嫌涉嫌之罪名及三項權利,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鄭穎聰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有可能會飲用酒精飲料助興,交通事故皆為酒後駕車所致,請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此外於同仁認真執行勤務之態度,給予極大之肯定。

關鍵字:原告 被告 酒駕 酒味 取締 屏東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