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人力依舊不足(圖片來源: 軍聞社)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具體實行募兵制,退輔會規劃「分類分級退輔措施」,除了現有取得榮民身分者以外,另外還擴大將志願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同樣可享有就學、就醫等服務,追溯自今年3月1日開始。

在過去,只有服役滿10年的退役軍官,也就是「榮民」享有就學、就養、就醫及急難救助等輔導權益,如今退輔會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條之1所訂定,將退役軍官分為兩類,榮民權益不變;而是新增志願役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役軍官退撫機制,依服役年資分為六級,提供6年到16年不等的輔導期限。

也就是說,年滿18歲後服兵役四年,最快約22歲即能獲得如同榮民的保障福利,對於有志於保家衛國的年輕人來說,同時也能在為國服務後,兼顧家計,較無後顧之憂。

然而退輔會表示,新增的退輔軍官條例並不等同於「榮民」,榮民相關的輔導安置做法都沒有變。新增的「分類分級退撫措施」,自施行日期(105年3月1日)到輔導條例相關法令修正發布日(105年4月20日)期間,依相關法令得申請輔導權益而未及提出申請者,退輔會將延長受理到到105年6月13日

退輔會指出,享有退輔的期限分成6級,第一級是服役9年以上未滿10年,可享輔導16年;第二級是8年以上未滿9年,可享14年;第三級是7年以上未滿8年,可享12年;第四級是6年以上未滿7年,可享10年;第五級是5年以上未滿6年,可享8年;第六級是4年以上未滿5年,可享6年。

隨著時代的演進,國軍全募兵化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然而兵源的不足卻始終無法付諸實現,義務役依舊無法完全廢除。然而隨著義務役的役期不斷縮短,戰力無法有效反映於兵力規模,不如讓募兵人數最大化,這還需要政府朝野與軍方投入更多的努力。
 

關鍵字:榮民 國軍 志願役 國軍人力招募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