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冷血殺人魔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 (圖片來源/網路) 



【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奧斯陸地方法院法官塞庫利克(Helen Andenaes Sekulic)昨日做出一項令人跌破眼鏡的判決,認定挪威政府侵犯殺人犯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的基本人權,且需支付其33萬挪威克朗(4萬美元)訴訟費用。

布雷維克在2011年挪威首都奧斯陸市中心引爆汽車炸彈,炸死8人,之後又在島托亞島(Utoya)槍殺數十人,法院預估前後至少殺害77名無辜民眾,並將其單獨禁閉在牢房裡不得與其他犯人接觸,只能透過厚重的玻璃與監獄看守交流。他表示自己很長一段時間每半小時醒來一次,並曾在女性警察在場的情況下遭脫衣搜身,明顯侵害他的人權因此對挪威政府提出告訴。

法官塞庫利克認為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是保障任何人不受「非人道對待」,而恐怖份子及殺人犯也適用,布雷維克的待遇明顯不同於其他罪犯,並可視為額外的不合理懲罰,「綜合他所受到的種種限制,按照歐洲人權公約,他受到了羞辱性的對待。」裁決布雷維克勝訴並同時要求挪威政府支付他的法律費用33萬挪威克朗。

布雷維克贏得官司後他的律師斯托爾維克(Oystein Storrvik)提出解除單獨禁閉的要求,而挪威政府對法庭的裁決感到驚訝,但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除挪威政府對判決結果吃驚,當初在島托亞島大屠殺中倖存的受害者更是不可置信。倖存者彼得森(Eskil Pedersen)對挪威廣播公司(NRK)表示像布雷維克這樣的罪犯還能贏得判決,根本就像是在我的內臟上打了好幾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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