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上午,被判4個死刑及22個有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鄭捷案,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指出,鄭捷案審判引用符合最嚴重之犯罪,三審死刑確定!應該由被害人人權協會要求法務部長立即執行死刑!

前年間,鄭捷持刀在捷運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案,上午經新北地方法院於一、二審皆依殺人和殺人未遂等罪,判處鄭捷4個死刑及22個有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北檢主任檢察官也是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則對外聲明,鄭捷案審判引用符合最嚴重之犯罪,三審死刑確定!應該由被害人人權協會要求法務部長立即執行死刑!

劉丞武檢察官強調,否則應該由28位被害人們提出告訴及告發刑法第127條違法不執行死刑之刑罰罪名,讓法院來審判看看!提昇被害人之人權及公道的文明進步標準

 

關鍵字:鄭捷 三審 死刑 確定 檢察官 劉丞武 應立即 執行死刑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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