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爾辰/桃園報導

為照顧更多的弱勢市民能夠安心的租屋,桃園市政府104年度特別加碼編列1億4,000萬的預算,讓符合中央內政部補貼標準的家庭,也就是在桃園市103年度年收入在87萬以下的家庭,全部都可獲得政府每月最高房租補貼4,000元,獲益的家庭共有4,399戶。 

由於內政部提供弱勢每戶每月4,000元的租金補貼,103年度分配給桃園市的計畫戶數僅1 ,589戶,但符合資格的申請戶共有4,399戶,僅三成六的合格戶可獲中央補貼。因此,桃園市政府特別針對家庭收入在50%分位點,也就是103年度年收入在87萬以下的家庭卻申請不到中央補助的弱勢戶,共2,810戶編列預算全部買單,讓這些家庭不用擔心排序和抽籤結果,即可享受到桃園市政府照顧弱勢家庭的美意。 

 補貼款預計月底前入帳後,就會開始按月核撥租金補貼,而104年1月及2月份補助款預計農曆年(2月18日)前入帳,並開始按月核撥租金補貼。不同的是,過去在高雄曾有人鑽只書面審查漏洞偽造房屋租賃契約書、委託書,且申請成功後每次撥款一年的漏洞,行假租屋詐國庫的案例,所以桃園市政府採按月核撥租金補貼方式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關鍵字:桃園市租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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