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0206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喪命,台南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建商林明輝及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先汗,以及土木技師鄭東旭,台南地院昨(22)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被告的林明輝等5人當庭極力卸責,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更爆料自己只是繪圖員,並無建築師證照,卻被林明輝找去當設計部經理,誇張的辯詞令旁聽的家屬不能接受。

▲ 0206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圖片來源/網路)

▲ 0206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圖片來源/網路)

林明輝在開庭時先向社會與受災家屬3鞠躬道歉。但他對案情陳述卻避重就輕,辯稱整棟大樓的興建工作需層層發包,僅承認監督不周之責。但對監督不周細節卻不願明述,遭審判長陳金虎斥為「空洞」。

洪仙汗更驚爆,大樓設計圖是開業建築師才能設計,他當年只是維冠公司的繪圖員,實際上並無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相關證照,自己沒有專業設計,也無資格設計,林明輝卻將他冠上設計部經理的職務,他只是多了管理職務,把林明輝提供的設計規劃轉給同事繪圖,再交給林明輝送給建築師審核。

鄭東旭辯稱,民國81年維冠公司申請維冠金龍大樓建照時,他並不是開業的結構技師,無權對大樓結樓負責。起訴書中所指他將大樓設計載重計算錯誤,導致載重不足44.3%的部分,其中有些引用的載重組合不相同,才低估應設計的載重量。

他表示,起訴書中提到大樓設計的最大耐震力還大於地震當天氣象局在台南市永康區測到的地震力,理論上是不會倒的。維冠公司在82年變更1至4樓的結構設計時,就不是由他負責結構計算,大樓倒塌,他並沒有責任。

台南地檢署本月7日偵結此案,判刑建商林明輝、設計師、建築師等五位被告,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刑責處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少家屬認為地震死傷影響超過百戶家庭,5年刑責實在過輕,司法應該罰林賠錢補償住戶。

▼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疑偷工減料案首度開庭,主委劉怡辰在法庭外高舉白布泣訴抗議。(圖片來源/網路)

▼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疑偷工減料案首度開庭,主委劉怡辰在法庭外高舉白布泣訴抗議。(圖片來源/網路)

關鍵字:維冠 金龍 地震 林明輝 張魁寶 鄭進貴 洪先汗 鄭東旭 程序庭 主委 劉怡辰 白布 設計圖 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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