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 王卉宜/採訪報導】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民間拖吊場拖吊車輛已於4月15日時開始執行,截至4月底已共開出5256張罰單,平均一天開出350張罰單,陳怡珍議員表示,若一天要配置26名警力陪同拖吊車執行拖吊,是否這樣的執行會影響到配置警力原有業務,在不影響警察勤務、民眾安全之下,怎麼樣去取得一個平衡值得思考。

陳怡珍議員指出,拖吊車應該是巡邏拖吊熱點,而不是連無尾巷也進去拖吊,違停絕對是違法,但也需要導正民眾觀念。陳怡珍議員也提到,民間拖吊該如何去執法,執法的彈性到哪裡,而不是在一些沒有影響到交通安全的地方執法,讓人感覺像是在衝業績,同車的員警也跟著做業績。

▲ 台南市議員陳怡珍(記者 王卉宜/攝)

陸美祈議員表示,配合拖吊的員警是不是還有自己的轄區內的業務要做,員警拖吊執行完之後還要回去派出所做業務,工作量是相當重的,交通隊是專責單位,拖吊完回去的工作就是開紅單而已,但派出所的員警還有自己的勤務、自己轄區內的工作還是要完成,陸美祈建議警察局要建立專責分隊,處裡這樣專業的業務,而不是讓基層員警背負龐大工作壓力。

▲ 台南市議員陸美祈(記者 王卉宜/攝)

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回應,民間拖吊剛執行17天,這個部分同時也有跟交通部溝通,最少三個月以內會再做一個檢討,民間拖吊對於市區的停車秩序還是會有幫助,這是必須要配合民間拖吊場來執行,沒有警察配合也無法執行拖吊,而關於警力配置的問題,警察局內部會再來做調配,還是需要一段磨合期,不論是警察局內部開會,或是與交通局共同開會,這些問題都會逐項提出來檢討,希望能夠做到業務順利推動,讓員警也能夠樂於配合拖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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