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南投報導】

長林明溱2日至仁愛國中了解該校用地爭議案件,該地於民國50年左右分別由10位原住民設有耕作權,因該校在57年於該地設校,並於62年間以口頭方式承諾以地易地取得學校用地,但原土地權利人並未取得其他土地及補償,土地權利人並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盼儘速解決爭議。

 該校地總面積約4萬多平方公尺,共包括11筆土地,分別由10位原住民具有使用權益,但事後因該地設立學校而使用權益受損,因此,土地權利人於88年向縣府教育處陳情,縣府92年同意補償土地權利人1,500餘萬元,同時需放棄土地權利,但遲未有結果。

該校土地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因土地有爭議案件,原委會暫不同意縣府申請撥用。林縣長表示,該校內有露營區,如原委會同意撥用,縣府將進一步規劃該露營區使用,但礙於尚未與土地原權利人取得共識,無法進一步推動,盼爭議能儘速解決,以利未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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