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15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降至142人,為歷年最低。今年1至3月取締酒駕違規2萬3,523件,移送法辦1萬4,933件,肇事死亡人數23人,較去年同期減少四成五,其中臺北市、基隆市等12個縣市,無發生酒駕肇事死亡;高雄市、宜蘭縣等五個縣市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增加的桃園市、新北市、嘉義縣、連江縣、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及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等。



▲台灣酒駕標準世界最嚴格,2016年酒駕人數創歷年新低。(圖片來源:網路)

近年來酒駕肇事案件已大幅下降,去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創下歷年最低;今年1至3月各企業舉辦尾牙及春酒期期間,酒駕肇事死亡人數23人,也較去年同期減少近一半。

為了避免酒駕肇事造成家庭破碎,內政部警政署嚴格取締酒駕,內政部在熱炒店、居酒屋、小吃部及KTV等較可能發生酒駕的熱點加強攔檢等取締戰術奏效,有效減少酒駕肇事情形。

此外,近年來常有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死傷車禍,內政部說,去年就有3258件,為減少類似事故發生,呼籲「查看後照鏡」、「禮讓人車先行」及「轉頭確認安全再開車門」簡單3步驟,確保後方來車安全。

中華民國酒駕刑責

根據2013新公布的「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05%以上,就構成犯罪。

酒測值若在每公升0.15到0.24毫克間,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1萬5000元到3萬元,超過0.25毫克不僅觸犯公共危險罪嫌,更得面臨2萬2500元到9萬元不等罰金。

刑法罰則部分,遭查獲酒測值超過0.25毫克,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肇事刑責更重,致人重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鍵字:零容忍 酒駕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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