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一年比一年高,事故主因多半是沒注意車前狀況,或與其他車輛擦撞,因此交通部研議年底前推行法令,電動自行車需要考照,且在七月規定得戴安全帽。


▲電動自行車擬修法須考駕照(圖片來源:網路)

根據最新法令,七月一日起電動自行車,車尾需懸掛如車牌的放大版合格標章,否則不得上路,違者處車主1200元到3600元並禁止行駛;電動自行車業者也須宣導戴安全帽。2017年起逐步縮小車輛尺寸,區隔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機車外觀。

交通部統計,全台約有十八萬輛電動自行車,外觀電動機車相似,卻不需考照與戴安全帽就能上路,出現不少亂象。

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與輕型機車的分野越來越模糊,民眾反映電動自行車得行駛於人行道,與自行車專用道,可能以時速40公里的速度奔馳,對行人與單車騎士造成很大威脅,可能會發生擦撞造成死傷。

因此,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納為「輕型機車」範疇,必須通過考取駕照合格,領有牌證並戴安全帽才能上路,且不得在人行道、自行車專用道行駛,最快年底完成修法,明年送立法院審查。

雖然根據認知電動自行車的速度約在25公里以下,但是實際上電動自行車隨著型式的不同,能騎至45-50公里的速度在所多有,而50.CC輕型機車一般在市區行駛的速度也不過如此,如果在這種速度下,沒有戴安全帽,同時又與行人道與一般單車爭路權,由於國人對於行車速度普遍缺乏控制的習慣,很容易造成傷亡。

電動自行車雖然標榜著環保節能,又有高效率,但隨著其性能的提升,不得不以更高的道路標準去審視之。
 

關鍵字:電動自行車 考照 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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