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大甲分局海墘派出所警員莊良雄、胡木盛執行巡邏勤務時,16時50分許在臺中市大安區埔頭路27巷口前,發現有一輛**7-LCB號重機車駕駛男子,看到員警時神情慌張,並且急忙欲往巷內閃躲,莊姓員警等立即適時攔下該機車盤查,盤查時該駕駛人高○煌神情極為緊張,身體不聽使喚的顫抖,在高姓民眾褲子右前口袋有突出物,經員警請其主動將右前口袋物拿出共計有K(愷)他命毒品9包,重量27.76公克,並將高嫌帶返海墘派出所調查偵辦。

高嫌於警詢過程中供稱該毒品係自己吸食所用,並對其犯行坦承不諱。高嫌表示,由於自己攜帶毒品,發現員警時一時心虛,欲進入巷內閃躲之際,即遭員警攔獲,並坦承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犯行不諱,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大甲警分局呼籲民眾,毒品不僅危害人體健康,更是製造犯罪之元兇,如發現線索希望能立即報案,以斷絕亂源杜絕犯罪發生。

關鍵字:毒品 不能碰 員警 心虛急閃躲 遭法辦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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