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04月26日13時57分許,於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422號前,通報有交通事故。交通分隊警員陳柄誠接獲通報立即前往處理。    陳員到場發現交通事故現場僅剩李姓民眾所駕駛的17**-*2號自小客,經詢問事故當事人李00得知,一部不明車號之普重機與李民所駕駛的17**-*2號自小客擦撞後逕行駛離,現場僅留下對方所穿戴之拖鞋一只。

陳員受理後積極調閱沿途路口監視器,順利於十日後查獲林00所駕駛的M**-*82號普重機涉嫌重大,通知林民到場說明,突破心防後,林民坦承對於事故發生知情,因當下覺得只是輕微擦撞,且因無照駕駛怕對方報警,遂未依規定處置而始離現場,匆忙之下還掉落了左腳的拖鞋。李女士對於員警陳柄誠辦案積極認真,幫助其找到肇事駕駛之認真態度,頻頻表示感謝。 
 
烏日警察分局表示,烏日交通分隊警員陳柄誠能積極有效善用監視器迅速偵破肇逃案,揪出肇事者,協助民眾處理交通事故後續事宜,表示肯定嘉許,並期許員警對於案件均應認真、勇於負責,努力為民服務,形塑良好之警察形象。 

關鍵字:現場 一隻拖鞋 還被害人 公道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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