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清水分局明秀派出所查獲一起竊盜案件,該竊賊卻有個怪癖,竟然會在行竊前先跳舞,而且還邊跳邊偷,看似輕鬆的樣子,一個轉身,一個滑步,而且撩衣走台步,整個做案現場好像被他Hold住,成了他的伸展舞台,不像一般竊賊做案時小心翼翼、左顧右盼,就怕事蹟敗露。

明秀派出所查獲該黃姓慣竊,在大臺中地區犯下多起機車竊盜案件,警方調閱案發地監視器發現,黃姓竊賊每次做案時都會先跳舞,再邊跳邊偷。這次,他騎乘偷來的機車,進入沙鹿區的社區地下室,偷得一頂安全帽,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看到竊賊一邊跳舞一邊偷東西,一眼就就認出是黃姓竊賊所為。黃嫌到案後,警方好奇地問他,為何犯案前還要跳舞呢?他回答說:偷東西也要偷得優雅呀!

這個理由真是讓人傻眼,啼笑皆非,全案依竊盜罪將黃姓竊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關鍵字:‎怪賊 邊跳邊偷  警方 一眼認出 竊嫌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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