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針對近日油品食安事件,桃園縣政府明訂從11日起,為期48小時內至10月13日12時止為自首期,業者需於期限內主動向衛生局自主通報存貨量、使用品項。

自10月13日12時起,桃園縣政府眼鏡蛇專業食品稽查小組將展開稽查,一旦查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將依同法第44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5千萬元,情節重大者,可同時逕行停歇業處分,處分確定後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5條廢止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縣長吳志揚也呼籲食品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經查獲違規隱匿,將嚴懲重罰,絕不輕怠。

通報專線:03-3370930

關鍵字:桃園 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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