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 王卉宜/採訪報導】


台南市違停拖吊到目前為止已實施40天,但台南市並無專責單位來執行拖吊,容易造成拖吊法規認定及執法不一的情況,台南市議員陸美祈今(23)日質詢時提出,台南市警察局應該要成立專責中隊來處理拖吊業務。



▲台南市議員陸美祈表示台南市警察局應要成立拖吊專責中隊。(記者 王卉宜/攝)


陸美祈議員表示,現在處理所有違規停車車輛取締紅單製作的分別是,由支援的交通大隊及各分局業務員警掣單,若領車民眾臨櫃,對違規紅單有疑慮或需要索取罰單時,若是當時支援的交通大隊或各分局業務員警不在,則全拖吊場都無法做查詢的動作,也不能立即完成紅單附屬資料摯單程序,除了遭到民眾抱怨之外,也加重各交通大隊及各分局員警業務量。


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回應,所有來支援的派出所員警都有受過課程訓練,也是固定有受過訓練的員警來支援,交通局現在是把各人員配置到各分局的分隊,到目前為止拖吊已實施40天,在本月25日會針對拖吊來做檢討。陳子敬也表示,目前台南市警力不足,現在已減少百分之10的警力,本月將會跟警政署報告此事,希望台南市能夠有較多的警力分配。


陸美祈議員受訪時表示,交通隊是專責單位,在台南市警力不足的情況下,造成拖吊的業務會由分局員警來支援執行,分局所派出支援的員警專業度較交通隊不足,容易造成台南市民的困擾,希望交通局能夠把交通隊整編成拖吊中隊,直接直屬拖吊業務,專責單位處理專責事項,這樣才能夠減少拖吊後續問題發生。


此外,陸美祈議員在質詢時提到,執行拖吊時,若是車主即時趕到現場是否還會被拖吊,臺南市長賴清德回應時公開宣示「只要拖吊車尚未離開就應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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