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松山區濱江街由北市保安大隊臨檢時,遇到一名酒駕行駛機車的陳姓女子,經酒測後明顯超標,陳女變得異常激動,還擔心因此失業。後經員警安慰後,再前往警局送辦。


▲即使是小酌兩杯,亦不要冒險上路(圖片來源:網路)

6月11日,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在松山區濱江街500號前執行路檢勤務。約22時許,陳姓女子騎乘機車途經該處,員警詢問有無飲酒,陳女馬上否認,但陳女身上酒味卻瞞不過員警,於是員警請陳女配合酒測。此時陳女拿出自己的茶壺要求:「可以喝個茶嗎?」,員警婉拒並說明:「因為我們不知道你喝的液體是否有酒精成份,但會在酒測前準備礦泉水供你漱口,煩請配合……。」

經酒測後,陳女酒測值竟高達0.65MG/L,超出標準值甚多,員警馬上告知陳女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嫌,但陳女卻開始激動涰泣:「我只是想要去前面休息!」員警見陳女情緒激動,連忙安撫她不要難過,並請陳女在酒精濃度檢測單上簽名,陳女卻反問然後怎麼辦呢?員警回答先回去做筆錄,第二天開完庭就可以回去了。

陳女聞言驚問:「開庭?為什麼要開庭?」,員警解釋因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剛已宣讀權利讓你知道了。陳女又問:「然後呢?」員警再次解釋,開庭後檢察官詢問完畢就可以回去了,然後就是等判決。陳女緊張又問:「開庭回去、然後判決那是怎樣?我不會沒有工作吧?」才問完陳女又開始哭泣,員警只好再次安撫,待其心情平復後完成相關程序,依法送辦。

經警方調查44歲陳女無前科,目前從事服務業,渠向警方表示,當天中午與朋友在基隆市區聚餐,席間喝了約2瓶鋁罐裝台灣啤酒,喝到下午13點多,就返回瑞芳家中休息,心想明天一早要上班開車,所以晚上先騎機車到上班處所的車上休息睡覺,豈知遇警察臨檢,酒測值還超標許多。警方對陳女酒後騎車從基隆瑞芳到臺北的行為,亦大感訝異,並再三規勸陳女勿再以身試險。

 

 

關鍵字:酒駕 台北 小酌 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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