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一場暴雨竟讓兩人枉死!新北市三峽區產業道路正進行擋土牆工程,昨(17日)下午遭暴雨突襲,一輛貨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紫薇路,不幸遭擋土牆坍石砸爛;車內3人只有一名男駕駛倖存,其餘2人被救出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警方調查發現,姓地主涉違法擅自施作擋土牆釀死,恐面臨最高10年的刑責。



▲昨(17日)午的大雨,造成三峽地區紫微、白雞、圳頭等山區出現土石流,肇事這處擋土牆塊堆疊三層,每塊1.5公尺高、3.75噸重,不堪大雨沖刷而倒塌。(圖片來源/網路)


北部地區昨下午大雷雨,瞬間時雨量破100毫米。下午5時,新北市三峽區3名工人駕駛小貨車,正要到三峽紫薇路旁的產業道路施工,因大雨傾盆而下,停靠在一處私人擋土牆工程下躲雨,未料擋土牆每塊1.5公尺高、3.75噸重的混凝土塊瞬間崩落,車內乘客曾姓男子(40歲)、黃姓男子(51歲)被壓在車內,僅林姓駕駛(48歲)因在最外側,還有生命跡象,脫困後送醫治療,意識清楚但多處骨折。


警方調查,晚間傳訊年約59歲的陳姓地主到案說明,初步了解陳男去年11月買下附近山坡地,但因區公所施作道路下方邊坡工程,讓他的土地有滑落流失情形,才自行雇工施作擋土牆,沒想到卻發生坍塌意外。


擋土牆的地主-土雞城業者陳德和說,他不懂法令,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施工許可,花12萬元調來上百塊混凝土,堆疊成3層高、30公尺長的擋土牆,豈知釀禍,面對鏡頭鞠躬道歉,「真的很對不起!」,強調會對兩名死者負起責任。


農業局表示,陳姓地主如果違法施作擋土牆,將依涉嫌違反水保法函送法辦,依法若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設施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恐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關鍵字:擋土牆 三峽 災難 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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