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臺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30歲的菲律賓勞工達文,前年搶劫桃園一家雜貨店,將老闆殺害後性侵其妻,一審依強盜殺人、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遭判死刑,但二審認定達文手段未達極度殘虐程度,且是因女兒罹患先天性心臟病,急需醫藥費才計劃搶錢,並無殺人意圖,尚未泯滅人性,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20)日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二審認為,菲律賓籍勞工達文在本案中只殺一人,儘管犯後僅關心判決結果與在菲律賓的家人,顯無深刻反省悔改,但始終認罪、在押期間也無違規,仍「不能否定尚有教化更生可能性」,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最高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圖片來源/網路)


判決書指出,達文(Sarmiento Darwin Gorospe)因經常委由雜貨店老闆林姓男子匯款回鄉,得知店內不時有大筆現金,因而心生歹念;2014年4月11日深夜,達文佯裝買電話儲值卡,趁林男忙於補貨,持鐵鎚朝林男後腦重擊2下,力道之大連鎚柄都斷成兩截,林男轉身護頭抵抗,但達文惟恐對方報警,又取螺絲起子瘋狂刺林的頭、頸、腹100多下,直到確認對方失血過多休克死亡後,才起身搜刮店內財物35萬多元。


林男菲籍妻及10歲與5歲兒女,聽到吵鬧聲下樓查看,驚見達文在搜刮財物,達文竟綑綁3人加以恐嚇,然後性侵林妻後逃逸,警方據報循線逮捕達文。


全案一審時勘驗店內監視畫面,確認林男不僅沒罵達文,遭攻擊時還數度後退搖手求饒,達文卻招手示意林男向前,「其行為猶如戲耍小動物,實屬惡劣」,以致林男遺體「千瘡百孔、死狀悽慘」。法官痛斥達文手段令人髮指,因此依強盜殺人、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案件上訴二審時,則認為達文起初只想搶錢,殺人及性侵屬臨時起意,且菲律賓官方公文也證明達文的女兒罹患先天性心臟病,是為了女兒的醫藥費才辦強盜,儘管造成林妻與2名子女至今仍需持續接受精神治療,但其手段未達「極度殘虐、執拗之程度」,也非放浪形骸、好逸惡勞,在台、菲兩地無前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日維持二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一審去年10月判達文賠償林家3200多萬元,林妻當時受訪悲嘆表示「對賠償不抱希望,只能靠自己。」這宗判決結果再度引起網友譁然,「又一個恐龍法官判決」、「這不叫極度殘虐,什麼是殘虐」?

關鍵字:殺人 菲律賓 勞工 強盜 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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