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涉嫌非法販售野生動物的王姓攤販,屢犯不改,經民眾舉報後,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循線取締,並處以30萬元罰金。


▲被取締查扣的野生鳥類(圖片來源:基隆市動保所)

動物防疫所表示,王姓攤販經常於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長庚醫院、仁愛區成功市場、信義區信義市場等處違法設攤販賣野生動物鳥類,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去年起已多次接獲民眾報案,繼去年10月29日於麥金路長庚醫院旁、11月9日於安一路樂一路口、今(105)年4月6日於安樂區公所對面、4月26日於信義市場外及5月6日於光二路郵局遭動物保護檢查員查獲各裁罰後,今日王姓攤販再度以紅網袋裝鳥於光二路郵局外販賣野生鳥類,動物保護檢查員顧不及中午休息時間即立即趕赴現場取締。


▲被取締的王姓攤販(圖片來源:基隆市動保所)

王姓攤販正於人行道擺攤,計有販售斑鳩30隻、八哥4隻、黑領椋鳥1隻及喜鵲1隻計36隻進行販賣,王姓攤販表示自台北市萬華和平西路鳥店批貨後來基隆販售於12時10分擺攤,尚未售出本府即到場取締,經查王姓攤販是第6度遭查獲未經本府核准違法販賣野生動物,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證明確,案經本市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現場製作談話紀錄後,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第1項對王姓攤販累犯行為處以30萬元罰鍰並勒令立即停止營業販售,又因王員無法提出所有野生鳥類來源證明,由動物保護防疫所當場查扣,並要求王員向批貨鳥店取得證明後始可領回。

 

 

關鍵字:保育動物 野生動物 基隆市 非法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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