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嘉義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去(104)年經市府列為暫定古蹟的舊嘉義市公所,今(24)日文資審議委員會再度邀請提報人陳世岸建築師與市府財政處雙方陳述,討論後認為,舊嘉義市公所見證了市政發展沿革,又曾是府會共同辦公處所,符合歷史建築登錄之審查基準,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


▲ 嘉義市舊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市府將提活化再利用方案。(圖片來源/南部新聞中心)


▲ 嘉義市舊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市府將提活化再利用方案。(圖片來源/南部新聞中心)


位於民生北路、垂楊路口,興建於民國43年的舊嘉義市公所,民國41年由市公所第1任市長賴淵平購地興建,二年後落成啟用,71年嘉義市由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歷經許世賢、張博雅、張文英等市長,見證升格發展歷程。去年因電影「風中家族」在此取景,呈現早期戶政事務所樣貌,受到地方文史團體矚目,加上多位市議員在議會表達保留意見,讓舊市公所留與不留受到關注。


嘉義市長涂醒哲表示,舊市公所自1954年完工到1997年服務市民40幾年,是許多市民共同的回憶,但從1997年開始到今天的18年來都荒廢在原址。雖然舊市公所不是歷史古蹟,卻是所有市民的共同記憶,但秉持民主的原則,必須暫時保留個人意見,而以大多數市民的看法為依歸。同時市府也不能驟然否定之前府會已決議的拆賣計畫,因此透過文資委員與全民來決定而有今天登錄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是非常開心且圓滿的。


舊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市府將邀請全民一起來提供更多意見活化、保存舊市公所,一起把歷史建築變成嘉義市的共同回憶,市府將責成財政處,將不以賺錢為目的,而以維護歷史建築、共創市民集體回憶的方向,讓舊市公所煥然重生。


財政處指出,建築內部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包括行政院前院長俞鴻鈞題字的「先之勞之」石碑在去年已移出保存,同時委請行政處新聞科用影像記錄空間,處理過程都以保留歷史的方式進行,未來這些文物和資料將運用在修復再利用方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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