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3年爆出北海油脂公司販售黑心劣質油品案,北海油脂與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夫妻涉將人體不可食用的飼料用油摻混製成食用豬油,當時台南地檢署依詐欺、違反食安法起訴兩夫妻,並訴請法官從重量刑。昨天台南地院分別判呂青協四年六個月徒刑、呂黃麗華四年徒刑,並要追討2400萬元。
▲北海負責人呂清協遭判刑4年半(圖片來源:網路)
北海、協慶2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遭台南地檢署查獲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購入不可食用的進口動植物混合油,除銷售至下游公司外,更將不可食用油及飼料油混摻進自製的食用油中,再透過精製程序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產品共1511噸317公斤。
根據檢方調查,這些非法用油已經流出高達110家不知情廠商,其中「味周精煉豬油」、「新萬香精煉豬油」等產品還出口外銷到香港。南檢同年11月14日起訴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呂姓夫婦卻堅決否認犯行,因而檢方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南檢持續追查呂姓夫婦100年至102年的犯行,發現呂姓夫婦在這3年期間向東群公司以每公斤6元購買不可食用的皮碎油(製作豬皮革前刮取的低劣皮下油脂)542噸473公斤,再摻入其他豬、雞、牛等動物油脂。
不過這一部份經法官審理指其皮碎油是有CAS標章合格電宰工廠豬隻豬皮刮下的皮下脂肪,依衛福部函文規定,是可做為食用豬油原料,因此這部分判處無罪。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對於判處追加起訴無罪部分,待收到法院判決後,再與承辦檢察官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消基會對此判決指出,呂氏夫妻犯罪是連續性行為,其犯罪行為是否僅能判一個罪數,有待重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