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5)日裁定,前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因為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令計劃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令計劃於人民法院中表示認罪(圖片來源:央視新聞畫面)
 
根據《新華社》報導,令計劃被控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人民法院表示,根據證人谷麗萍、潘逸陽等人的作證錄影,並通過多媒體系統,對指控令計劃的每一起犯罪事實,一一展示相關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照片、鑑定意見等證據,以及令計劃本人的供述,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證實令計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承諾為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穀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忠福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5萬餘元;
 
人民法院指出,包含其他受賄罪狀,令計劃一共受賄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並且根據證人與令計劃本人的證實,令計劃在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資訊,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
 
曾經身為前國家主席胡錦濤心腹,被視為中國明日政壇之星的令計劃,如今因為各項罪名將招致牢獄之災,至於是涉及何種國家機密的外洩,由於審訊過程並無對外公開因此不得而知。
 
 

關鍵字:令計劃 無期徒刑 胡錦濤 中國政情 天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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