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六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於105年7月2日7時40分許,發現羅姓男子(妨害自由通緝)騎乘重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由西屯路3段左轉往東大路方向行駛,遭警方攔下時,該男子之妻子竟向警方自稱機車為她所騎乘,並希望警方告發她違規駕駛,警方立即告知女子該行為會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恐涉及刑事案件,不需要為了1張交通告發違規單而違法,經警方告誡後該女子即向警方致歉。

惟男子在遭警方攔下時眼神飄忽不定,疑似想逃避警方查證身分,員警要求機車駕駛男子出示證件供查證,查詢發現是1名通緝犯,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賴嫌向警方供稱自己有收到法院的司法文書,但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沒有向法院報到,夫妻倆認為可能已經遭到法院通緝,妻子才會想要幫他躲避警方的查緝,所幸在經過警方的告誡後沒有再繼續偽裝,否則夫妻二人都要到法院報到了。

關鍵字:男子違規 妻想代罰  警覺有異 查獲通緝犯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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