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私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為新增私校接受政府獎勵、補助達四千萬元以上者,應增聘公益董事等,今天立法院也將對《私校法》修法進行黨團協商。不過立院外有學生團體抗議,提出以「增設學生董事」等7項訴求,並得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徐永明的支持。


▲私立大學弊病廣受學生與教師團體詬病(圖片來源:網路)
 
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等團體上午到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草案版本無法回應私校「董事家族化、學校私產化」的弊病,朝野應支持全面增設學生董事、勞工董事的訴求,推動私立大學「真」改革。
 
改革聯盟提出了7項訴求,包括1. 私校應全面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由學校學生推選;2. 私校應全面增設勞工董事、監察人,由學校教職員工推選;3. 勞工指該校聘雇之教職員工生,應包含具學生身分之兼任助理;4.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派任公益董事、監察人;5. 私立學校應公開董事會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等;6. 私立學校董事應連選僅得連任一次;7. 私立學校董事會中之同血親姻親之比例應一律不得逾1/5。
 
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表示,公益董事適用門檻實在過高,讓公益董事制度形同虛設,也未將民間團體提出的納入勞工董事和董事會公開透明等原則納入,此項設置根本就是打假球。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和總召徐永明也前來聲援學生團體。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已落實學團訴求,但因某些原因卻無法在教委會併案審查,立院各黨團將於今天中午協商私校法修正草案,他會把時力版本的條文和理念向其他黨團說清楚,以爭取他黨支持,若最後仍維持之前初審的版本,他絕對不會簽名。
 

關鍵字:私校法 私校弊病 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 私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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