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大甲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顏志明與警員洪澤森於105年7月13日夜間20時許,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時,發現1名騎乘機車男子疑為躲避員警攔查,於黎明陸橋違規迴轉上演逆向逃逸危險戲碼,大甲交通分隊員警驅車上前企圖攔截時,該男子最後竟將機車棄置於鐵軌上逃離現場險象環生,幸虧員警眼尖發現後,立即將機車般離鐵軌,否則列車經過時必然撞上,後果則不堪設想。

經查該名男子騎乘機車經由黎明路橋往苗栗方向行駛,疑似發現陸橋下執行路檢勤務的日南派出所員警有攔車動作,故於陸橋上直接違規迴轉逆向逃逸,當時於陸橋另一端執勤的大甲交通分隊顏分隊長等2員發現後立即駕車上前攔截,不料該男竟拒絕停車,警車一路尾隨近2公里後,因路幅狹小,為安全起見只好放棄攔截;就在員警準備倒車離開現場時,眼尖的顏分隊長發現前方疑似有異物堆置於南下鐵軌上,於是立即下車查看,結果竟是該名逃逸男子棄置的機車,男子不顧往來列車安全的離譜行徑,令員警相當傻眼。員警擔心列車經過時撞擊機車恐衍生意外,於是兩人進入軌道內合力將機車搬離,所幸在排除鐵軌障礙物的十餘分鐘後,一輛由苑裡火車站駛出的南下區間車方能安全通過,也讓在場的交通分隊員警直呼「連鐵軌上也敢停車,真是太大膽了」。

對於該名男子的離譜行徑,警方除已針對多項違規逕行舉發外,並認為這簡直是草菅人命,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雖然該男棄車逃離現場,但承辦員警已將棄置機車當場查扣並積極聯繫車主說明,目前已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一名居住於苑裡鎮的王姓男子;由於王男曾於5年內有3次酒駕紀錄,因此警方認為其涉嫌重大,誓言將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追究到底。警方也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配合員警攔查,莫心存僥倖挑戰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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