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員吳俊皓日前接獲邱姓男子報案,指其皮包不慎遺失,請求警方協助尋找,吳員訪查案發地附近住戶均未有所獲,進一步調閱監視器分析後,發現有位身穿白色上衣的年長者涉有重嫌,5天後循線找到謝女,謝女到案後不斷喊冤,表示身患怪病,只要看到機車腳踏板有東西,就會不由自主地想拿走,惟因江員已蒐證得知謝女確實將胡女物品拿走,訊後仍依竊盜罪將謝女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謝○臻(47歲、有多項竊盜前科)自稱患有強迫症,平時騎機車在路上如果發現有人將物品掛在機車前座或是放在腳踏板就會停車將東西取走,尤其看到紅色袋子更是無法控制,所以才會將胡姓女子剛從美妝店買到、用紅色袋子裝的眼霜和面膜等物品拿走,警方調查後發現謝女確實有就醫紀錄,雖然謝女已歸還部分竊得物品,警方還是得依法將謝女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停車時,應儘可能將物品放入置物箱並上鎖,貴重物品則應即時帶走,千萬不要放在機車腳踏板或汽車明顯可見之處,以免引來歹徒覬覦,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關鍵字:撿到皮包 還證件 代保管 現金 被訴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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