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檢調收到線報,得知包括苗栗市、公館鄉、頭份鎮等各地的樁腳共43人,以發傳單工資名義行賄,10張可得千元。還有某鄉代會主席發給樁腳各3萬元不等,檢調正對這40餘人展開約談以釐清案情。
線報中具體指出某候選人在選區各里以發傳票方式賄選,還點名某陳姓議員、議員夫人張某、及已收得賄款的28位村里長,每位各收1萬元,用來找人「發傳單」。
該檢舉資料還點名一位鄉代會主席,在1月21日以大樁腳3萬元、小樁腳3000元的代價,向14位村長發放賄款,要他們發放給鄰長或村民行賄。這些賄選訊息都指向某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目的要扭轉整體選情。
目前得知苗栗縣調查站幹員,日前以親自登門拜訪的方式從檢舉人手中取得這份檢舉資料,並從昨天晚上開始向名單上所列嫌疑人一一展開約談。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則表示,有關外界傳言某陣營立委補選候選人發放疑似固樁費一事,檢方已分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