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陳逸凡/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資源回收,然而電池會因室外高溫或回收場作業機具磨擦,而引發火苗甚至爆炸,具高度危險性,因此環保局呼籲民眾務必將電池、鋰電池與一般垃圾與其它回收物分開存放,並交付回收車隨車人員回收,讓電池與其他回收物區隔,確保資源回收場安全。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民眾排出廢棄物時要分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和廚餘。而可回收的資源物包括紙類、玻璃類、衣物、四機一腦(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冰箱及電腦)、綜合類(指瓶瓶罐罐的容器)、電池、照明光源、塑膠袋和保麗龍等9類。

白局長強調,其中電池類因具有高危險性,請民眾務必將電池、鋰電池等另外收集存放,交付回收車隨車人員妥善處置,如此一來才能避免電池可能因室外高溫或回收場作業機具磨擦,造成引發火苗等意外發生,確保資源回收場安全。
 

關鍵字:電池 具高危險性 環保局 呼籲 務必分類回收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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