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一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張姓女子報案,表示其收受的支票跳票、要告對方詐欺,警方受理後深入調查卻發現張女涉及放高利貸,依重利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曾姓男子因急需現金發放工資,找上徐姓男子幫忙,徐男表示手頭沒現金、但是可以先開立1個月後到期的30萬支票幫忙籌錢,廖姓男子得知曾男需錢孔急,於是幫忙介紹來自湖南的33歲張姓女子以票貼方式換現金,並約定以每月為期、計息1萬元,交付現金時先扣第1期利息。沒想到一個月後因為徐男晚了30分鐘入帳,造成支票跳票,張女不甘損失,於是拿著支票向警方提告開票的徐男詐欺。

警方表示,徐男到案後不斷喊冤,表示絕無詐欺之意,支票到期當天因為高速公路塞車,所以才會慢了30分鐘匯款,以至於銀行關帳而跳票。警方調查後發現張女意圖牟取每期1萬元的重利,才會將30萬元的現金經過廖男貸予徐男,顯已涉及重利罪,除了依張女的提告將徐男依詐欺罪移送外,也將張女依重利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關鍵字:陸女認報警 討債較快  警識破伎倆 重利送辦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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