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發展特色鄉鎮,內政部營建署「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2月受理提案,屆時將分4年投入新台幣200億元,補助10到15處鄉鎮市區,打造都會區外的小型成長核心。
該方案已於去年12月16日獲行政院核定。營建署說明,按期程2月受理提案,4月辦理計畫遴選並報院核備,6月完成計畫核定及執行。
內政部表示,其經費是整合自國發會、農委會、原民會等13部會的相關補助資源。並採2階段遴選,每個獲評選的特色鄉鎮市區,可望集中挹注未來 4年約15至20億元經費,但前提是補助計畫各分項工作,需符合各部會補助作業規定。
營建署表示,希望地方首長爭取機會,讓中央與地方攜手創造新的價值典範,打造都會區以外的小型成長核心,提供在地就業、就學及就養的生活環境。
為因應地方鄉鎮人口外流嚴重,造成城鄉嚴重失衡,內政部遂打算以此方案來加以解決。
內政部長陳威仁特別說明,5都升格改制前的原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人口在12萬人以下的鄉鎮,以及省轄市以外各縣的鄉鎮在距都會中心一定距離之外,才符合申請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