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原訂9月組千歲團赴大陸爭取契作,但農業局依據行政院農委會來函告知,非經各主管機構許可,不得為之,被迫取消赴陸的行程,決議改為北上赴農委會抗議。對此,漁業署澄清,此次兩岸中斷契作與政治因素無關,漁業署從未限縮兩岸虱目魚契作。


針對有關近期媒體報載政府阻擾兩岸虱目魚契作事,漁業署昨(10)日特發新聞稿澄清,報導與事實有所出入,漁業署從未限縮兩岸虱目魚契作,並且樂觀其成。


漁業署表示,今年4月間,有立委質疑台灣有漁業團體或公司到中國大陸簽署意向書,「是否違法?」所以農委會必須進行了解、調查。然而這些案件都是民間與民間的合作,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需向主管機關漁業署通報,並無違法。


因陸委會有請農委會將相關法律規定周知全國漁業團體了解,故農委會在7月29日函請各地方政府轉知轄屬漁業團體或會員,提醒業者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技術合作及商業行為,應遵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該公文無針對虱目魚契作或特定團體,「誤會大了!」


漁業署並指出,此次兩岸中斷契作主要是受到今年產地價格上漲等影響,與政治因素無關,兩岸虱目魚年契作量2160公噸,佔年產量3%,漁業署已於上月11日邀集虱目魚主要產地縣市政府及產業團體開會研商,也會持續關切產業發展及協助業者拓展國際市場,以維護漁民收益。

關鍵字:漁民 虱目魚 契作 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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