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今(11)日再開庭審理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由於犯嫌王景玉的羈押時效將在本月24日屆滿,法官當庭詢問他對延押有無意見,王景玉向法官表示,「不想被羈押,我都承認,我會改,我是有教化可能的,希望法官判輕一點,我還想跟家屬道歉」。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嫌王景玉。(圖片來源/網路)


今年3月28日內湖一名3歲女童「小燈泡」遭凶嫌王景玉持剁刀斷頭殘忍殺害,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由於王景玉的羈押期將在8月24日屆滿,士林地方法院今(11)日再開庭審理此案,王景玉向法官自述不想再被羈押,「我已經承認犯罪、會改、而且有教化可能、想向被害家屬道歉」,希望能獲得輕判、不再被羈押。


王景玉的辯護律師薛煒育認為王景玉不符羈押要件,應無延押必要,薛煒育表示,王景玉雖犯下重罪,但依大法官第665號解釋函意旨,應要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有羈押必要。他並指出,此案的人證、物證都已蒐證完成,且王景玉家中經濟狀況應無資力及能力供他逃亡,建議法院可以考慮裁定王景玉住院治療,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看守所應協助王就醫,法院亦可裁定全日住院治療。


根據日前士林地院勘驗王景玉在台北看守所會客時的錄音檔,王景玉就提到願賠償女童家屬200萬元,希望能夠交保;上次開庭時更當庭向家屬道歉,但公訴檢察官陳昭仁認為羈押原因仍在,建議延押,若不羈押將難防免王逃亡。


法官則當庭諭知,合議庭認為有傳喚鑑定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本案已向醫院函調相關醫療資料,預計在本月20日前會收到;另將於9月9日傳喚台北榮總醫院精神科醫師出庭作證,擇日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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