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臺北都會區民眾日常生活型態、節奏均有別於其他縣市步調緊湊,一時疏忽就容易搞丟隨身物品,而且根據警局統計,物品遺失有逐年升高的狀況,臺北市警局特別統計出十大最容易遺失物品場所,呼籲民眾出外時最好提高警覺。


▲路口等紅燈過馬路時應留意是否有拿好隨身物品(圖片來源:網路)
 
根據臺北市警局統計,前十大排名易遺失之場所及物品,第一名人行道巷弄路口、第二名各大車站及航空站、第三名計程車及公車上(含公車候車亭)、第四名便利超商、第五名展館及觀光景點、第六名百貨公司及大型購物商場及傳統市場、第七名飯店旅館、第八名醫療院所、第九名汽機車停車格及U-BIKE車籃內、第十名公共場所廁所內,最常見遺失物品排序則是現金(新臺幣、外幣)、皮夾(信用卡及個人證件)、手機、悠遊卡、手錶、飾品及相機等3C產品。
 
根據統計,北市各大派出所受理民眾交存遺失物已經有逐年升高趨勢,光去年全年受理案件直逼近3萬件,今年1至8月份已達2萬件,每個月受理遺失物案件平均約2,600件之多。
 
歸納分析也發現,很多遺失物品與個人生活習慣及情緒有關,譬如,掏口袋掉錢,搭乘計程車遺落物品在車內或至超商購物及速食店消費將悠遊卡及儲值卡刷卡後忘記取回,ATM提款忘記取鈔或遺落,公共廁所如廁後手機及皮包放於馬桶上方,以及騎乘機車奔馳中,手機從口袋飛出掉落等。
 
另外熱心民眾撿拾遺失物品也是五花八門,有單張發票、礦泉水及易腐爛蔬果、鑰匙及銅板均往警局送,員警均依規定受理,臺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文章表示,依民法規定,遺失物價值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上招領6個月;價值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招領15日,逾公告招領期限而無人認領,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
 
 

關鍵字:臺北市 台北市警局 遺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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