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李雲強疑涉嫌虛報議員助理名額詐領助理費,桃檢認為此為7年以上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張肇良,李雲強與其妻則分別以50萬、20萬元交保。



▲桃園市議員張肇良。(圖片來源:網路)


 
▲桃園市議員李雲強。(圖片來源:網路)

桃檢表示,桃園市民進黨議員張肇良、國民黨議員李雲強遭人檢舉涉嫌以親友作為人頭,不實申報助理費,張肇良5年得手1020萬元、李雲強則詐領超過362萬。

張肇良從99年3月1日擔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也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人員為人頭助理,申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1020萬7186元。

李雲強則從自民國99年3月1日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費用為助理職務上報酬,屬於助理薪資所得,竟以未實際擔任助理人員為人頭,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新台幣362萬5448元。

檢方以兩人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偵辦。李雲強遭50萬元交保,張肇良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張肇良遭裁定羈押。

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有24萬元議員助理費,得聘用6至8位公費助理,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4萬元。
 
桃園市議會表示,檢調到市議員的研究室,詳細內容並不太清楚;2位到案的市議員強調一切合法,全力配合檢方辦案。

針對張肇良遭聲押一事,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12日表示尊重司法偵辦程序,期待檢方勿枉勿縱、公正辦案。至於張肇良是否違反廉政行為,廉政委員會也將同步啟動調查。

關鍵字:詐領 千萬 助理費 民進黨 桃園 市議員 張肇良 羈押 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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