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NCC今天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辦理合併時涉及事業計畫書變更案」預備聽證會議,邀各電信業者討論亞太電信與國碁電子的合併案。會中,業者痛批亞太電信竟以CSFB(使用語音時轉回3G/2G)技術轉到台哥大3G網路提供服務,與原先承諾的VoLTE(LTE語音技術)服務承諾不符,應該要登報道歉。

依據電信法第15條第3款規定,「第一類電信業者事業間相互投資或合併應先經NCC核准」,亞太電於去年12月8日申請與國碁電子合併,透過雙方董事會決議及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8條規定辦理。但因合併案涉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事業計畫書應履行義務以及核心網路合併或共用,NCC的決定將影響產業發展。

亞太電信協理柯志宏指出,國碁與亞太合併與否,建議審查條件不必以事業計畫書履行承諾作為絕對依據。他還說,科技不斷演進,現行管理規則有落差,希望從寬解釋。

至於市場目前對亞太與台哥大的漫遊爭議,他認為當初亞太在事業計畫書提用確實是使用VoLTE服務,因原先預估技術演進很快,終端也有許多能支援VoLTE的設備,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才採取漫遊CSFB的方式。

台灣之星副總經理方修忠則表示,全球已有非常多業者開始使用VoLTE,且業者來頭都不小,若亞太不能履行登出承諾就應「登報道歉」,因為當初的宣傳是VoLTE,結果消費者卻只能使用CSFB。

關鍵字:亞太  VoLTE 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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