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兆豐商銀在紐約的分行涉嫌洗錢,被美國重罰1.8億美元(約57億台幣),行政院今(21)日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金管會召集中央銀行、財政部及法務部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儘速釐清整個裁罰案件的事實,並追究兆豐銀行相關人員的可能責任。




▲據了解,兆豐銀紐約分行這次遭罰的金額,相當於7年的獲利。(圖片來源/網路)


公股行庫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商銀紐約分行,因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New York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兆豐銀需在10日內繳交罰款,此案一舉創下國銀史上最重罰金紀錄,亦將重創八月獲利。


兆豐金19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兆豐金控總經理吳漢卿表示「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之行為,違反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規定。」不包括也不涉及任何個案,也不會影響央行代理業務。


兆豐金表示,美國近年來對於反恐、洗錢多有新制,紐約分行在2012年間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違反相關規定,由於美國主管機關在聯邦政府及州政府都採取重罰措施,不只兆豐銀,一缸子外資銀行都被罰,罰金都是上億美元計。另根據與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簽署的書面協議,除了繳交罰款外,還將委請由DFS指定的法令遵循顧問負責監督及協助改善紐約分行的法遵功能,另聘由DFS指定的專家進駐紐約分行,檢視過去3年的交易。


兆豐銀驚爆此案,財金部會高度關切。據悉,此案二月爆發,兆豐銀上週才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前晚發布新聞稿,稱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將持續督導公股銀行,強化內稽內控,落實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金管會也發布6點聲明,除了要兆豐銀檢討相關人員責任,評估此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衝擊,並要求各銀行強化稽核工作,必要時委由外部第3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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