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本次奧運賽事羽球國手戴資穎因為穿著不合腳的新鞋出戰,導致受傷,因而換回自用球鞋,卻可能遭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的懲處,其中的不合理之處,立法委員黃國書指出必須建立民間人士參與的仲裁機構,負責調解體育協會與選手之間的衝突。


▲立委黃國書認為體育協會財務應該透明化(圖片來源:黃國書臉書)
 
日前,我國羽球代表選手戴資穎因為奧運參賽前兩天才獲得通知,必須穿著羽協贊助商Yonex品牌的球鞋上陣,卻因為不合腳以及鞋子過新,導致受傷又起水泡,不得以之下只好換穿回自身從小穿慣的勝利牌球鞋參賽。然而此舉引起羽協的不滿,向戴資穎嗆聲要予以懲處,引發爭議。
 
事實上,選手參賽時穿著何種廠牌體育用品並無硬性規定,戴資穎與Yonex之間也非簽約的贊助廠商,沒有理由一定要穿和羽協簽約的Yonex品牌球鞋。而Yonex台灣分公司之前也公開發表聲明,撇清是他們要求戴資穎穿著Yonex球鞋上陣,一切責任在羽協。
 
立委黃國書召開記者會時表示,體育署必須要站在保護並協助球員的立場,要求羽協撤銷對於過去因裝備問題對球員的懲處,歸還罰款。另外,體育署應建立有民間參與的體育中立申訴仲裁機構,作為球員與協會間出現爭議時之協處平台。
 
而針對近日在網路上被網友爆料關於羽協經營與收支疑義等問題,黃國書也表示將進行追查,徹底檢討相關財務問題。
 
黃國書指出,未來將提案修正國民體育法,針對收受一定金額比例以上的單項運動協會設置公益理事,並就單項協會的透明化與監督機制進行修法規範。而規範一旦建立,即可避免體育協會收受大量預算,卻不交代用途中飽私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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