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4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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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桃園市衛生局假日持續追查雙鵬公司違規鴨血流向,經查市內49家下游客戶,皆已停止使用,現場存貨總計581.63公斤,後續將監督業者辦理退貨或銷毀,確保違規產品不於市面流通。 衛生局再次重申,使用非食品級原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將可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 食品業者如有使用到違規產品,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應辦理回收,同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經查獲仍販售雙鵬公司鴨血產品,將依法罰新臺幣3萬至300萬。
關鍵字:雙鵬公司 違規 鴨血 火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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